市文广局开展整治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行动
2015/6/9 9:24:38 点击:
根据国务院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3月17日—18日,市文化广电局联合我市各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整治非法销售卫星接收设施集中行动”,重点加大了对卫星接收设施非法销售源头治理力度。
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电子市场重新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特别是针对兴隆台区集贸市场、双台子区日杂市场、大洼县一些日杂零售店等公开销售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情况进行了有效查处。相关执法部门没收了两家公开销售非法地面接收设施的营业执照,限期整改,其他一些小窝点,也都进行了有效查处。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出动执法车辆6台,检查家电市场电器商铺26间。在清查中,共没收非法销售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68套。
在专项行动中,对违法摊点进行查处的同时,还加大了宣传卫星接收设施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力度,通过当街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卫星接收设施管理条例,让广大群众熟知“卫星设施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未经许可不得安装使用卫星接收设施”等规定。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的行为。
下一步,市文广局将继续严格执法,会同各相关单位开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大日常管理工作力度,坚决封堵卫星接收设施非法经营渠道和源头,确保文化信息安全。
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电子市场重新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特别是针对兴隆台区集贸市场、双台子区日杂市场、大洼县一些日杂零售店等公开销售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情况进行了有效查处。相关执法部门没收了两家公开销售非法地面接收设施的营业执照,限期整改,其他一些小窝点,也都进行了有效查处。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出动执法车辆6台,检查家电市场电器商铺26间。在清查中,共没收非法销售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68套。
在专项行动中,对违法摊点进行查处的同时,还加大了宣传卫星接收设施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力度,通过当街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卫星接收设施管理条例,让广大群众熟知“卫星设施不得进入市场销售”、“未经许可不得安装使用卫星接收设施”等规定。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的行为。
下一步,市文广局将继续严格执法,会同各相关单位开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大日常管理工作力度,坚决封堵卫星接收设施非法经营渠道和源头,确保文化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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